湖北襄阳襄州:姐妹俩替亡父维权步履艰难

2020-12-04 16:27

 (编者按) 近日,国内各大媒体收到襄阳市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的杨雪花、杨桂花姐妹俩,为已故父亲杨发正因土地纠纷一案维权的反映信,信中痛述了其父因土地承包权问题被某些乡镇领导、不法商人合谋迫害的经过,期间不乏官商勾结、倒卖土地、土地使用证违规办理、工业用地使用权不合法等问题,我们将来信照登如下,以飨读者。

     尊敬的各大媒体:

   我们是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杨雪花、杨桂花姐妹俩,今天,我们含着悲痛和愤慨的心情,向你们实名反映襄阳市高新区米庄镇原党委书记杨某军(现调至高新区七里河办事处工作)与襄阳瑞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人张某忠官商勾结、非法征收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集体土地以及非法倒卖土地非法牟利的违法违纪行为。具体反映事实由我们已故父亲杨发正生前提供。我父亲杨发正,生于1945年1月,2019年5月因病去逝,生前曾担任襄阳市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小组长,我们向有关单位实名举报一年多,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无任何结果,所以希望各大媒体为我们主持公道、扶持正义,将邪恶曝光于天下,具体反映如下。

   一、非法倒卖土地从中牟利。

   襄阳市瑞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法人张某忠曾多次向我父亲杨发正透露:“他和襄阳市高新区米庄镇原党委书记杨某军通过购买襄州区云湾社区2组土地约50亩,转手倒卖给襄阳彼勒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从中牟利几百万元。”。

   二、官商勾结违法征地,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张某忠与杨某军二人暗中官商勾结,以不正当于段和违法程序购买了位于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的13多亩土地,然后在一没公示公告、二没召开群众会议、三没公开拍卖,在我组广大群众均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土地非法出让,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地管理法》。

   位于襄阳市名城路东湖游乐园以西、铁路和谐佳苑以东、乡村院子餐馆以北面积4.4亩的三角地(现为强锐物资回收公司)原属于襄阳市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集体所有的洼地,系无人开垦的荒地。我父亲杨发正原系云湾三组村民小组长,2001年卸任后,见这么大一片洼地闲置着实在可惜,为增加集体收入、盘活经济,经村组党员、群众代表及新任组长同意后,方予以承包。并于2001年6月份由父亲的兄弟杨彦兵请挖掘机进行垫土平整,花费30多万元将土地平整,并于2001年10月20日与村组签订了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一直承包经营该片土地至今。

   我父杨发正在取得改片4.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之后的多年时间里,从未经历过该片土地被国家征收征用的程序。直到2015年,瑞忠公司法人张某忠向杨发正提出其公司已于2004年取得了该宗土地的工业用地使用权,杨发正和其他村民才知道此事。张某忠告诉杨发正,瑞忠汽车零部件公司是与襄樊汽车产业开发区国土资源规划局于2004年签订了用地协议的,取得了工业用地使用权,襄阳市人民政府2005年1月25日已为瑞忠汽车零部件公司办理了该宗土地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证,于2014年6月15日发放给了瑞忠公司。

   我们认为:该宗土地未经政府合法征收。瑞忠公司系2004年与襄樊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部门签订用地协议,但经政府部门调查核实后,已经明确该4.4亩土地是襄州区的辖区,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应属于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三组,襄樊汽车产业开发区土地部门是无权处分该宗土地的。

   在杨发正和云湾社区村民均不知晓该宗土地何时被政府征收的情况下,瑞忠公司2004年就签订用地协议,土地证在2005年就已办理的事实可以推定为,早在2004年时该宗土地就已被征收,但无论是广大村民还是作为土地承包人的杨发正,均未收到任何通知,也未进行过任何公示公告,所以该宗土地的征收程序显然违法。

   试想,即便是国家征收,但土地和附属物的补偿费也应该发放给村民和杨发正的呀?瑞忠公司不能取得该宗土地的工业用地使用权。

   三、瑞忠公司工业用地使用权证取得程序不合法,未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长期闲置土地,其工业用地使用权应当依法撤销。

   (一)、瑞忠公司系使用非法手段取得诉争土地的用地使用权证书,以下证据足以证实。

   据我父亲杨发正讲:瑞忠公司张某忠2015年要求杨发正腾出土地,并给予一定赔偿,在遭到严厉拒绝后,对杨发正提起了民事诉讼。

 经人民法院查明:瑞忠公司是在2014年才缴纳土地出让费的,但在其交费前十年,即2005年1月25日,土地部门就已经为瑞忠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如果瑞忠公司一直不缴纳土地出让金,该土地的使用权到底归谁所有?显然应当属于襄州区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所有。

   (二)、瑞忠公司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格极低,且逾期十年才支付,又长期闲置土地,其工业用地使用权应当依法撤销。

   以上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足以证明,杨发正取得土地取得经营权使用在先,而瑞忠公司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证书在后。瑞忠公司工业用地地使用权证取得程序不合法,且导致长期闲置土地,土地依法早就应当收回。

   另外,瑞忠公司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取得价格极低,损害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瑞忠公司以十年前(2004年10月27日)签订的用地协议中约定的价格,征收现在的集体土地,价格极低,显失公正,除损害国家利益外,还严重侵害了张湾办事处云湾社区的集体利益和社区居民的利益,其行为违法;且未发放任何补偿费给村民和土地承包经营人杨发正,故瑞忠公司的工业用地地使用权证应当依法撤销。

   综上所述,请求各大媒体积极关注此事,曝光此事,并恳请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杨某军、张某忠以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以及倒卖国有土地、损害集体利益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撤销瑞忠公司的工业用地使用权,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真正使云湾社区三组的集体利益得到维护,进而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

 

反映人:杨雪花  杨桂花

联系电话:13972233264   15872279089

2020年11月26日

 

 (声明:本网发布的“群众来信”所涉及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只代表来信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本网任何观点,是否属实,希望相关部门积极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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