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红带货主播辛巴卖“假燕窝”一事,被知名打假人王海打假,舆论持续发酵。最新消息显示,辛巴售假一事已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如一旦查实,辛巴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直播带货”无疑是2020最热门的营销词汇之一。不论明星还是素人,都学起了李佳琦、薇娅走进直播间。相应的“直播翻车”也成了网络热点,主播带货夸大宣传、引导消费者绕开平台私下交易、部分消费者遭遇假冒伪劣商品、售后服务难保障......林子大了,乱象也开始丛生。
接下来就是国家各监督部门出台相应的市场规范,整顿乱象。
最新出台: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的《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秀场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的登记、内容、审核、主播、打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理细则。这一重拳可谓对直播电商,乃至网络直播领域均带来重大影响。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通知http://www.nrta.gov.cn/art/2020/11/23/art_113_53957.html
根据《通知》第五条: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显然,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此次发布的通知中,专门对头部主播的监管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头部主播之所以在此次《通知》中被特别点名,这与近半年来直播带货引发一系列“流量造假”“产品造假”,以及主播直播间翻车等问题不无关系。
三者对比,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于11月23日发布的《通知》是对秀场网络直播和电商直播最严格的管理规定,其对抖音、快手等短视频、直播平台以及对直播间、主播、审核人员、“打赏”用户的约束力也最大。
为什么这么说?第一,发《通知》的主管部门能决定直播平台“生死”。按照规定,所有要想在中国境内提供网络视听服务的主体(秀场直播、直播带货都纳入网络视听服务),必须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
第二,《通知》明确了直接的执行要求,且载明截止时间。《通知》第二条“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虽然细致规定但缺乏直接的、强硬的执行要求。
第三,《通知》明确要求主播和个人实名制管理。无论是进行网络秀场直播的主播还是进行打赏的个人,都必须进行实名认证。《通知》第六条“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
第四,直播审核机制空前严格。《通知》第八条规定“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通知》第三条要求“现阶段,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如果平台有20万个直播间同时在线,那审核人员就要有4000人。
其实,直播市场乱象多,国家广电总局也在两手抓,一手抓整顿,一手安排市场规范学习。早在7月28日,为提升网络视听主播的政治意识和职业素养,促进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广电总局经研究,国家广电总局人才中心牵头于2020年8月开始通过在线直播形式开展“网络视听主播岗位职业能力素养培训班”培训班结业,经过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才交流中心“网络视听主播证书”。证书国家承认,在广电人才交流中心可查看。我单位是授权培训班招生机构,为响应国家提高全民职业技能的相关政策文件,我单位对取得合格证的学员出台政策补贴:
1、国家扶贫地区本地户口,待业超过12个月 补贴金额为500元。
2、在校统招学生(含大专 本科 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补贴金额500元。
3、退役军官。补贴金额800元
4、残疾人。补贴金额800元。
(注: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领到证书以后可申请。申请通过后一个月内可领到补贴。)
目前招生工作正在进行中,报名咨询:加微信1305116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