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黄蕾:加强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

2021-03-11 14:01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黄蕾 受访者供图

  “一些互联网平台的垄断行为给我国的中小企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损害了中小企业与商家的自主经营权等合法经营权益、破坏了正常的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阻碍互联网行业的创新。”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武夷烟叶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黄蕾在与记者连线时说道。

  黄蕾表示,数字经济经过多年的蓬勃发展,在社交、电商、金融、视频、分享经济等领域都产生了一大批互联网平台企业,平台经济发展对我国经济、科技、社会民生的改善和促进都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但随着资本和流量越来越集中,一些超级平台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开始越来越明显,并通过多种垄断行为来垄断市场正常竞争,不仅对平台上的中小企业商家、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不利于互联网行业的正常竞争,也破坏社会的稳定发展。

  黄蕾认为,互联网领域的垄断行为主要表现为:平台强迫商家“二选一”,损害企业经营自由,破坏良性的市场竞争秩序。其次,平台采取“大数据杀熟”、 平台链接封禁等手段,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有某些平台恶意删帖、屏蔽链接,特别删除对其不利的内容。

  她建议,国家要专门立法规范平台内容管理,防止平台以删帖、屏蔽链接、封闭流量入口等方式影响公众舆论;强化《反垄断法》立法执法,特别是互联网头部平台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收购;通过立法禁止占支配地位的平台收购其上下游创新的中小企业;出台涉互联网案件管辖规则的司法解释,保障中小企业的合法诉讼权利,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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