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鸿蒙商标被驳回复审,涉及商标易造成混淆

2021-05-13 21:03

企查查APP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曾于2019年申请注册“鸿蒙”商标,国际分类为42类 设计研究,2020年该商标流程状态变更为驳回复审。企查查显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于5月12日公布,华为所申请的文字商标“鸿蒙”与引证商标“CRM鸿蒙及图”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故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一构成近似商标,判决结果为驳回原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12  

1221

121213 

微信图片_20210512115320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