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公布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名单的通知

2019-03-24 13: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林业厅(局)、粮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林业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推动一批县(市、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的指示精神,按照开展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创建工作的要求,教育部等五部门把示范县创建工作作为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重要抓手予以积极推进,参与创建工作示范县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服务和支撑地方“三农”的能力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评估、入围创建、省级复检的基础上,经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商定,确定天津市宝坻区等43个单位为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合格单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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