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医疗急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从事调度员及急救护士工作。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熟悉常熟市的道路环境,能用普通话及常熟方言流利交流,可熟练操作电脑和进行文字的快速录入,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吃苦耐劳,可承受夜班工作。
1、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至常熟市医疗急救中心(常熟市青墩塘路40号)财务科309报名(验证原件、交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医疗急救中心应聘登记表》,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1.考试工作由市卫健委委托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材料。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3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综合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录用人选。
1、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对象由市医疗急救中心进行考察政审,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生总成绩择优进行一次性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常熟政府网站公示5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发出《录用通知书》。
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者,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编外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聘用人员合同期内按规定享受常熟市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薪酬及福利待遇,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录用后,聘用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