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9-04-04 13:10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A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C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如基金管理人接收某笔申购申请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50%,或者基金管理人认为可能存在变相规避50%集中度限制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该单一投资者的全部或部分申请确认失败。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人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的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当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但每笔最低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份;各类基金份额的账户最低余额为10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该类基金份额,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A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由赎回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天的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该赎回申请。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基金转换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收取,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将部分赎回费计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财产。

  2)申购补差费率指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应缴纳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反之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投资人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

  (3)交易限额参见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中对申购和赎回限额的规定。

  (4)投资人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具体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发布在指定报刊和本公司官网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富国大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衍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7)本基金A/C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自公告开放日起,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上述代销机构将同时开通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的基金范围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

  (8)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或电子直销交易系统(已开通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通联支付、汇付天下天天盈借记卡支付)办理基金转换业务,享受零申购补差费率优惠,只收取赎回费。如遇业务调整或网上交易支付渠道规则变动,将另行公告。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有鱼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电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凯恩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衍期货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

  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厦门第一广场西座1501-1504室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9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3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幢202室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楼soho现代城C座18层1809法人代表:戎兵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法定代表人:苗宏升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单元法定代表人:申健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2期C5栋汇付天下总部大楼2楼法定代表人:张皛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3号楼2层,200127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前海商务秘书有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0层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的业务范围不同,具体请咨询各代销机构)。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人留意。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的《前海开源MSCI中国A股消费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到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

  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郑重声明:天天基金网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天天基金网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决策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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