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关于公司收购师汇优创教育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股权的相关事项,系在
公司对交易标的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各方协商结果初步确定,需根据审计或评
2、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福建新阳
光幼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阳光幼教”)或公司注册成立的教育并购基
金拟与自然人杨壮先生和王秀如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或“交易对方”)签署协
议,新阳光幼教拟与交易对方合作,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师汇优创教育投资(北京)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师汇优创”)48%的股权(其中杨壮向新阳光幼教转让其所持师汇优
创24%的股权、王秀如向新阳光幼教转让其所持师汇优创24%的股权),且在上述收购完
成后,新阳光幼教拟以增资形式增持师汇优创股权至65%,转让方放弃增资权利。上述
交易完成后,新阳光幼教拟持有师汇优创65%的股权,转让方合计持有其35%股权。
净资产10%,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本次交易实际金额需要根据审计或评估结果进一步确定,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造成公
师汇优创隶属于北京师范大学继教中心,已与北京师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署“北
京师范大学幼儿园新标准体系” 合作协议,依托北师大的品牌及教育资源,搭建幼儿
园教学运营体系,为幼儿园提供学前教育综合解决方案、提升幼儿园综合竞争力。师
汇优创旗下拥有113家加盟园业务,为上述加盟园提供品牌及师资培训、幼教综合服务
明德”)25%股权,京师明德依托北京师范大学辅仁幼儿园,负责6所直营园所业务。
步确定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之10%,具体交易价格需
根据审计或评估结果进一步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
新阳光幼教收购转让方持有的师汇优创48%的股权(其中杨壮向新阳光幼教转让所
持师汇优创24%的股权、王秀如向新阳光幼教转让所持师汇优创24%的股权),且在上述
收购完成后,新阳光幼教以增资形式增持师汇优创的股权至65%,转让方放弃增资权利。
(1)师汇优创2016年度按协议约定计算的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00万元,2017年度
较前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6.36%,即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2018年
度较前一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33%,即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师汇优创在2015年拓展的113所加盟园数量的基础上,加盟园总量要逐年增
长。2016年新拓展加盟园数量不少于25家,2017年新拓展加盟园数量不少于35家,2018
标准体系幼儿园的品牌,在市场上已经形成一定规模体量的实体园所,具有较好的市
场口碑,且收购标的拥有专业、系统的师资培训体系,对于加盟园所的课程体系、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