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政策利好 遇外部危机 平行进口:短期遇挫 长期向好

2019-09-20 18:40

  为满足国内汽车消费者多层次的消费需求,建立更加完善成熟的社会化汽车流通体系,我国自2014年开始,就多次发文鼓励和支持开展平行进口汽车的相关工作。近日,商务部等七部门正式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试点工作转为全面放开,这标志着我国平行进口汽车市场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张建平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在积极推动进口车市场发展的同时,更重要的是着眼于国内目前消费升级的大趋势,通过促进国内消费来拉动经济的稳定增长。张建平认为,从长远来看,随着汽车消费的不断升级,平行进口汽车市场有较大增长空间,但需要重视当前排放升级带来的阻碍以及国际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相关企业应准确把握市场和消费的新动向,及时做好应对预案。

    -试点成绩值得肯定

  2014年10月2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加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率先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2015年1月,上海自贸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开闸,由此拉开了我国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帷幕,深圳、广东、福建、天津、新疆、四川、宁波和大连9个省区市先后被列为试点。2018年2月,国内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再新增8个,分别位于内蒙古、江苏、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青岛。至此,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地区扩大至17个。

  此次下发的《意见》充分肯定了过去几年时间里我国平行进口汽车的试点工作,认为“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有效满足了多样化、多层次消费需求”。据统计,截至2019年7月底,各地试点企业累计进口汽车41.8万辆,剔除降税因素,大部分中高端车型价格下降15%以上,部分超过30%,平行进口车型超过200款,有50多款是国内没有的车型。

  基于现有的成绩,为落实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扩大试点成效,《意见》首次提出,对经国务院批复的汽车整车进口口岸,汽车整车年进口数量达到1000辆的,可在报备相关工作方案后,执行汽车平行进口相关政策,汽车平行进口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从上海自贸区开始,我国平行进口汽车试点至今,时间虽不长,但通过试点,不断总结经验来进一步规范相关市场,平行进口汽车正逐渐成为我国进口车市场的稳定支撑力量之一。”在张建平看来,《意见》的出台将会给平行进口汽车市场的下一步发展增强信心。

  -排放升级成最大阻碍

  在接受《中国汽车报》记者采访过程中,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进口汽车委员会主任王存提出,虽然《意见》的出台传递了国家将一如既往支持平行进口汽车发展的积极信号,但并没有触及到当前平行进口汽车市场发展遭遇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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