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税务部门调查处罚后,范冰冰刚刚在微博上发表致歉信。范冰冰表示,对于处罚决定,完全接受,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有关税务部门调查结果,详情可见中国基金报官微早上发布文章《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将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线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线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补缴税款和缴纳罚款金额合计高达8.84亿元。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最近一段时间,我经历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在这里我向大家诚恿道歉!
长期以来,由于自己没有摆正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在影片《大轰炸》和其他一些合同中出现利用“拆分合同”等逃税问题,我深感羞愧。这些天在配合税务机关对我及我公司的税务检查中,我一直深刻反省: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遵纪守法,起到社会和行业的模范带头作用,不应在经济利益面前,丧失自我约束,放松管理,以致违法失守。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向爱护关心我的朋友,以及大众,向国家税务机关道歉。
对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我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我从小喜欢艺术,又赶上了影视业蓬勃发展的好时机,在诸多前辈的提携和观众朋友的爱护下,加之自己的不断努力,这才在演艺方面取得了一点成绩。作为一个演员,我常为自己能在世界舞台上展示我国文化而自豪,并不遗余力为此冲锋。可以说,我每一点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没有人民群众的爱护,就没有范冰冰。
今天,我对自己的过错深感惶恐不安!我辜负了国家对我的培养,辜负了社会对我的信任,也辜负了影迷对我的喜爱!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诚恳道歉!请大家原谅!
我相信,经过这次整顿,我会讲规矩、遵秩序、重责任,在把好的作品献给大家的同时,也要监督公司管理,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争做富有文化内涵的好公司,为全社会传播正能量!
再次向社会,向一直支持我的影迷,向关爱我的朋友家人,真诚的说一句,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