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近日,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对遴选出的100名第四批德州市乡村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包含30名乡村实用人才,20名乡村教学人才,20名基层名医,20名乡村文化人才和10名乡村社会工作人才。
德州市乡村之星选拔范围是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工作的新型职业农民、社会服务型人才和技能带动型人才,具体包括乡村实用人才、乡村教学人才、基层名医、乡村文化人才、乡村社会工作人才5类人才,管理期内德州市文化名家、德州市文化英才、德州市文化之星、德州市卫生英才、德州市“十佳新型职业农民”等市级人才工程人员不再参与市乡村之星选拔。
德州市乡村之星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市乡村之星申报工作,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口推荐本县市区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市乡村之星每2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100名,管理期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放政府津贴5000元,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此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德州市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记者 武红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