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联合不动产:网传“物业税征收办法草案”不靠谱

2019-03-25 05:24

  近日,在南京一家地产网站的业主论坛里有网友发布了一份“《物业税征收办法》草案出炉”的帖子,文中列举了草案的7条内容,乍一看,真实度相当高。

  这则爆料帖发布在南京业主社区论坛“华侨路(小区网论坛)茶坊”里,自9月3日发布至今,已经吸引了1300多条的点击量,也引发不少网友的争议。这7条草案的具体内容是:

  3、大于一套房的,第二套房按照面积征收(F2=s×k;s为住房面积,k为系数,k=L/1000,L=本地当年度人均收入)。

  5、缴纳物业税之后,出租等合法收入税收可免除,但个人税收制度暂时不予调整,在个人申报税收同时出具物业税,可以抵消出租等合法税收以及部分个人收入所得税。

  如果家里只有一套房,那么就按照面积来区分,分别缴纳每年20元到200元不等的物业税;

  如果家里有两套房,第一套房按上述方法缴税,第二套房直接套公式计算,举例来说,第二套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的话,公式中的“s”便确定了,“k”的数值取决于“L”,若以南京去年人均收入32000元计算,那么“k”等于32000/1000=32,这套房子每年要缴纳的物业税F2=120×32=3840元;

  如果居民家里有三套房,第三套房的物业税计算方法为,F3=3/2×3840=5760元。

  南京1+2联合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市场部表示,目前全国只有重庆和上海两个城市试点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而物业税是一项新税种,它的开征需要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此重大的税制改革由地方上率先透露,不太靠谱。物业税如果开征的话,第一套房不应该征收,第二套房象征性地征收,第三套及以上可以收。(1+2联合不动产 365地产家居网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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