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长沙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3-26 20:14

  为贯彻落实房地产行业市场监管的要求,制定企业失信守信黑红名单提供依据,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电子手册填报的新要求,根据《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及其《实施细则》中“房地产企业应当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为满足房地产开发项目设立专职信用信息联络员(以下简称信息员),负责本企业各种信用信息的统计、上报、联络工作”的相关要求,协会于2018年11月起全面启用《长沙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11月6日起开展培训工作,至2019年1月31日结束。培训人员60人满额,开班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新证。具体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二、自2019年2月1日起,原《长沙市房地产开发预警预报信息员证》全面停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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