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的不能偿还债务银行应核销,这是否意味着银行将承担地震造成的房贷损失?对于“不能偿还债务的灾民”又该如何认定?房子毁了按揭贷款究竟谁来埋单?中国社科院学家易宪容今天下午4时将做客和讯网,探讨这一话题。以下是部分访谈实录:
易宪容:在这次汶川特大地震前发生,或中国房地产快速发展的这几年,由于全国从来就没有出现过任何重大的地震灾害,这个时期各地生产的住房的抗震能力从来也没有经受到地震检验。这就使得不少人对这个时期生产的住房的抗震能力产生较大的怀疑。其个人购买的住房抗震能力如何,达不达到相应的抗震标准。这些都是购房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国内居民对这个时期建造的住房都重新评估,那么这个时期不少地方的住房的价值会立即下降。可以说,看到这次汶川地震中大量的住房倒塌,看到不少地方的住房都夷为平地。这不仅打破我们社会以前住房投资价值永远上升的神话,也会让整个社会来重新评估住房的投资价值。因为,没有一个人愿意冒险让个人一辈子积累的财富毁于一旦。
为了增加住房的抗震能力,政府一定会提高新建住房的抗震标准。比如说,有专家就提出,灾区新建住房抗震标准应达到9度。而按照这一标准建造住房,其建造住房的成本就得上升10%以上。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部分城市抗震设防标准最多也只是8度(如北京等),多数地方仅为7度(如上海等)。而新建住房抗震标准提高,不仅会增加新住房的成本,降低这些住房的投资价值,也会对那些没有达到相应抗震标准的已建住房造成不小的冲击,从而影响住房的价值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