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加强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服务机制,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房[2012]58号),《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湘建房信办[2013]1号)的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加强行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健全监管服务机制,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修订印发《湖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房[2012]58号),《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湘建房[2011]196号),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联络员制度的通知》(湘建房信办[2013]1号)的相关规定,长沙市将原有的预警预报系统与“湖南省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接升级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行业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经与省厅验收合格,拟于2013年第7期正式启动该系统的运行工作,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执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企业端升级与资料报送,安排专人(信息联络员)逐月准确填报信息数据,需办理业务的在企业端页面填报并打印业务申报表报主管部门审批。
(二)市房地产开发协会负责系统升级、维护与日常管理,拟定本市范围内信息数据的填报标准、行业诚信体系评定方案及技术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核,组织行业培训和信息联络员继续教育,指导企业填报数据、及时审核各期数据并上报,创新行业诚信自律建设机制并及时归集行业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三)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业务申报表的行政审批,指导房地产开发行业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工作的沟通协调和信用等级评价成果的推广应用。
2013年6月20日前启动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运行工作,2013年10月1日前完成该系统信息联络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2013年12月31日全面完成本年度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本市房地产开发行业“金牌企业”评定、地产“奥斯卡”评奖等相关评优评先均统一到该平台上进行。
(二)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管理与审批工作均使用该系统采集、审定的信息数据和通过该系统生成相关的纸质资料。
(三)请相关单位和企业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制定好启动该系统运行的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做到设备、系统等调试到位、责任到人,确保我市预警预报信用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顺利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