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市民张女士委托我市一家中介机构购买了一套房子,可是这套房子的首付仅13元,更让人奇怪的是张女士竟意欲退房,还想要回意向金,怎么回事?
张女士告诉记者,交完意向金没几天中介公司就通知她去签合同,可是当她去签合同的时候,该房子的房主并没有出现,中介公司称房主出差了,让张女士回去等消息。
张女士说,现在她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在一间四五十平米的房子里,家里经济并不富裕,因为多次联系房主无果,又赶着家里突然有特殊情况,现在不得不放弃买房。
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老伴得了病,看病花了不少钱,现在已经没钱买房了。而且,记者在张女士的购房协议中,发现了这样一个“意外”:
记者在购房协议上看到,甲方的意向成交价格是六十二万元,贷款金额为四十九万元,首付却写着十三元!
张女士曾提出按这个协议买房,中介公司却说这个协议上的十三元是他们笔误,张女士又要求退意向金,中介说他们已经把钱给卖方了,房主只同意给张女士一万元,张女士打房主的手机一直都无人接听。
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来到了张女士委托买房的河南宝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河南宝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那两万意向金他们已经按照程序给房主作为买房子的定金了,对于委托协议上价格不一的情况,工作人员说是当时做登记时手误造成的,至于张女士所想的要以写错的四十九万买房子的事,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只要房主能同意就行。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房主刘女士。
刘女士告诉记者,意向金确实是在她那里 ,因为房子是她丈夫的婚前财产,签合同的时候她丈夫出差了,她只是委托人,所以当时她没有来签合同。后来她把所有东西都带齐了联系张女士,张女士一会儿说家里小孩满月,一会儿说家里有人生病,最后直接说不买了。
刘女士说,她并不在乎那两万块钱意向金,她就是生气对方撒谎,就算对方的协议出错了,但是自己的协议是对的,是对方违约在先。
经过一番调解,刘女士决定在下周一回信阳之后和张女士见个面,当面商量解决方案。张女士购房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那么房产中介说他们的正常程序是只要双方价格谈好了,意向金就会转手给房主当成定金,在购房合同还没签订的前提下这样操作到底正不正规?我们一起找律师了解一下。
在此,小编提醒大家,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购房者在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前,都应当对协议的内容仔细甄别,并预测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