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
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是继央行和银监会在2014年十一假日前松绑房贷之后,三部门于2014年10月发文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并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指出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公积金异地贷款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
住建部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1] ,督促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引来各方关注。
住建部督促各地,要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确保异地贷款业务有序开展。《通知》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发放等工作。
其实自从2014年10月份住建部等三部委发布公积金新政时,首 次提到要求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但一直没有后续政策出台,直到近日住建部才出台了操作细则。由于公积金异地贷款涉及不同城市的地方利益,没有操作细则基本无法推进,目前不同城市之间是否能够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全靠各个城市之间的信任,几个城市签个协议组成个小圈子允许小范围内异地贷款。
早在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8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实现了珠三角8城市住房公积金的互贷。但这一政策在2013年5月协议到期,此后没有续约,基本上停止了异地贷款。
从购房者的角度来看,允许公积金异地贷款也是一件非常便利的事,特别是在一线城市工作的人比较轻松就可以在二三线城市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而在公积金允许异地贷款政策的背后,若能更进一步允许公积金异地提取,对购房者来说则是更大的便利。但囿于各市的利益,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现依然困难重重 [2] 。
对于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影响,有专家分析称,此次细则的出台,对于生活城市变动、回原籍置业的购房者来说,有利于解决个人住房需求,沉淀的公积金资源能够得到利用。并且,该项政策更适用于这样一些人群,在一二线城市工作并缴存公积金,但买不起当地住宅的年轻人,去三四线城市买房,可以节约一部分购房资金,从这种程度来说,对于三四线城市来说是利好消息。
但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的实施仍存在两大壁垒:一是政策壁垒,公积金归地方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调配,所以地区间协调有一定的制度障碍;第二个是利益壁垒,有些地区的公积金是用来支持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棚改房的开发贷款,每个地方政府都不希望自己的资金被他人使用。所以,公积金异地贷款想要真正落实,这两个壁垒必须要突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