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外汇违规!中国富豪3亿境外买房被重罚留学生新移民不用担心!

2019-05-26 20:35

  原标题:严打外汇违规!中国富豪3亿境外买房被重罚,留学生新移民不用担心!

  虽然国家已经三令五申禁止非法换汇进行境外买房,但关于外汇违规处罚事件却越来越多,5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17宗关于外汇违规案例,其中一名浙江富豪四年搬了3亿多元人民币到境外购买房产,结果被重罚近2500万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通报了17例外汇违规案例,涉及5家银行、6家企业和6名个人,总罚金超过8400万元人民币。

  2014年6月至2015年8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12笔汇入767.17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9.14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港元34笔,金额合计899.32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1.9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5年9月至12月,彭某通过地下钱庄购买美元16笔汇往境外,金额合计1383.58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85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金额合计376.2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2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6年1月至2017年7月,孙某利用34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244.62万美元,用于境外投资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83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11年2月至2015年10月,洪某向他人账户支付3.12亿元人民币,私自购买外汇,用于在境外购买房产等。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497万元人民币。对其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可以发现,这6起个人案例中都不是一次私下违规换汇,通过地下钱庄或他人账户以“蚂蚁搬家”的方式非法汇至境外,有的用于投资,有的用于境外购房。

  中国公民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购汇额度,国家外汇局在《个人购汇申请书》上清晰列明6项违规情况。

  1、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谎称出境旅游,其实并未出行;借口境外就医,实则子虚乌有等。

  2、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例如,明明只需1万美元,却伪造10万美元的交易证明。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如,亲友想要投资移民,需将50万美元投资款汇至外国,因此类境外投资不被认可,所以需要动用9个亲友再加上自己的额度,才能凑够款项。亲友找你帮忙,而你欣然同意出借额度,这就属违规行为。

  4、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道理同上一条,只是把需要大额购汇者换成了自己。

  5、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

  1、被列入关注名单:2016年1月,中国外汇局“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凡出现违规行为者,第一次将被银行予以风险提示,第二次则列入“关注名单”管理,未来的购汇行为将面临严格监控。

  2、个人信用受损:违规行为被纳入信用记录,涉及贷款等行为,或将受到影响。

  3、一段时间内禁止购汇:通常执行的标准是,当年及之后两年,不再享有5万美元的便利化额度。

  加拿大学费及生活费不断上升,每年5万美元的额度对于很多留学生已经不够,有人开始为微信私下换汇,并产生很多换汇被骗的案件。

  根据外交部领事司的证实,境外留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学费缴费单等材料,可直接在银行购买境外留学所需外汇,也可通过支付机构购汇并对外支付,充分满足境外留学需求,不受年度便利化购汇额度的限制。

  另外,有留学生也担心境外取现受限,因为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每人每年在境外提取现金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若超年度额度,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人民币、外币卡境外提现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将会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甚至可能会被处罚。

  国家外汇局打击非法外汇,禁止境外购房,但加拿大具有PR身份的新移民也不用担心,因为根据法规,新移民有从国内一次性转移大额资产的权利,不必担心5万美元汇款的限制。

  外汇管理局2004年发布的《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表示:移民财产转移是有合法途径的!

  主要包括两类,分别是“移民转移”和“继承转移”,其中“移民转移”的主要针对人群是“从中国内地移居国外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自然人”。

  这类人可以“在取得移民身份之前在境内拥有的合法财产变现,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购汇和汇出境外”。

  所以,如果你是加拿大移民的话,你完全符合《暂行办法》中移民财产转移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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