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多方走访并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发现,在上海、北京、济南、南京、南宁等多个城市,向购房者收取房产评估费是普遍现象。多数银行将房产评估作为贷款的前置条件,并要求贷款申请人承担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收费标准为房价的1‰-5‰不等。
上海市民杨女士通过中原地产购买了一套宝山区的二手房,总价175万元。完成房产过户、银行发放贷款前,杨女士突然接到中介电线元的评估费,银行才能放贷。为了顺利拿下房贷,杨女士如数交纳了这笔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房产评估收费标准不一,议价弹性很大。“如果房子总价达到500万元,评估费能享受7折优惠。”知名中介机构德佑地产一名贷款专员说。另一家中介工作人员则透露,如果能找到熟人打招呼,最低可只收500元。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估价规范,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实地查勘估价对象状况,还要现场拍照记录。但很多购房者反映,所谓评估只是花钱买报告的“走过场”。杨女士告诉记者,交完钱就没人再提评估的事,她既没见到估价人员,也没看到评估报告。昆山白领小郑说,整个过程都没有评估人员进过家门,最后只收到一张标有“预收评估费”字样的收据,连发票都没有。
记者调查发现,尽管银行声明收费是由第三方机构进行,但多数银行均有指定的合作评估机构,消费者可以在三至五家合作机构中“随机”选取。记者以买房者身份咨询时,建设银行昆山分行工作人员明确说,办理贷款必须进行房产评估,而且必须通过与建行合作的评估机构办理。
有银行业内人士透露,部分银行与评估机构之间存在利益返点,返点的比例甚至可达到一半,银行内部分支行之间、支行与客户经理之间再进行相关利益分配。还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行一些不好走账的招待费、活动费,也会让评估机构承担。
2006年,原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与银行信贷业务相关的房地产抵押估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在一个交易活跃的二手房市场,通过历史交易数据和行业研判,完全可以便捷地了解市场的真实状况。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兼职教授赵庆民说:“二手房评估相对简单、程序化,过高的收费、丰厚的利润为各方留出牟利空间,建议物价部门对这笔费用设立上下限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