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

2020-03-01 18:18

  中国网财经2月29日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

  公告称,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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