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是中国第一本以历史为切入点的新闻杂志。2007年9月9日创刊,成都传媒集团出品。全国各大城市报亭、书店有售。经新闻总署批准2010年4月更名《看历史》,黑色的眼睛,发现彩色的历史。
1948年,费正清在他的《中国与美国》一书中问道:“美国人迫切想要得出答案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中国的商人阶级,不能冲破对官场的依赖,以产生一种独立的创业力量呢?”中国近代商业史,就是带着这个问题开始的。
1895年,《马关条约》允许日本人在通商口岸任意设厂,从那时开始,清政府也允许民间办厂。这是19世纪洋务运动以来经济与社会互动的结果。事实上,在中法战争后,张謇就认为“中国须兴实业,其责任须士大夫先之”。
1899年,他以状元身份创办大生纱厂,认为“士生今日,固宜如此”,把经营实业,当作是士在今时今地的责任。而外国商品的输入,也改变了旧式商业的经营内容,随之经营方式也发生改变,旧式商业向近代工商业转化也改变了商人本身。
从张謇之后,包括士商、买办商人和旧式商人转化而来的工商业者,堪称更完整意义上的近代工商业者,他们很快成为影响中国政治、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城市里来自商会、商团的商业精英们,随着他们势力的增加,承担了社会众多公益活动,包括发展慈善事业,维护社会治安,疏通河道,修筑堤坝,推动实业,不仅仅加速了中国传统社会政治制度的瓦解,也推动中国走向近代化和国际化。同时,在抵制洋货、收回利权、立宪、改造社会等众多社会事务中,工商业界人士显示出自身的实力和存在价值。
法国学者白吉尔称实业界工商业力量为中国的资产阶级,在辛亥革命至1927年这段时间里,这个阶级推翻了国家权威,而在后一个时期中,则促成了国家权威的重建。她还说,他们是30年代之前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种适中和稳定的因素。
棉纱大王穆藕初1922年试图“倒逼”改革。他在《密勒氏评论报》发表文章,文中说:“以前我们认为工商业者只应该关心工商业,这种旧观念今天已经没有用了。团结起来,用一切办法迫使政府改良内政,已经成了我们工商业者的责任我们相信只有这样办才有希望使我们国家的工商业复兴,如果我们不采取这样的步骤,其结果将是所有企业失败,国民将无以为生,国家将遭到毁灭。”
可以说1895年之后的商人们,尤其是集中在条约口岸的商人们,逐渐形成了官僚系统之外的“第三种力量”,在和政治的一系列博弈分离-融合-同盟-对抗-异化中,他们的追求却总是自相矛盾的:自由和秩序。他们的不成熟则鼓励了军事独裁的复辟。
回望百多年前的历史,商人们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努力促进中国现代商业伦理的完善,并追求商业道德的提升。同时,他们试图发挥一个阶层力量,参与国家社会和政治的建设,努力地营造一个有利的商业发展环境,在实现中国的工商业大发展和社会的现代化过程中成为一种向上的力量。
它留下了一种特别的历史传统,这些传统、这些经验和创新,仍是今日中国前行的有益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