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让全班学生自扇耳光” 如此“惩戒”扇了谁的耳光?

2019-03-22 15:45

  日前,宿迁市宿豫区一位小学教师,因音乐课上孩子吵闹,竟要求全班同学起立自扇耳光数十下。事情发生后,在当地引发关注。20日,记者从宿豫区教育局获悉,相关纪检部门已介入调查,将根据结果进行公平公开处罚。(中新网3月20日)

这显然又是一起体罚学生的典型的、恶劣的事件。近年来,虽然各地都加大了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查处力度,但是,在高压态势下,体罚学生的现象仍然频频发生、屡禁不绝,个中原因值得重视和深思。

据报道,3月15日下午,涉事学校二年级(7)班学生音乐课时,一位姓沈的音乐老师将学生带到音乐教室内,让学生们自行观看动画片后,就离开了教室。随后,一年级(12)班的音乐老师胡老师也将学生带来,与沈老师一样,让孩子们自行观看动画片后,胡老师也离开了。由于教室里没有老师,孩子们很快就吵闹了起来。随后,胡老师来到了教室。“这位胡老师没问清楚原因,就要求二年级的学生集体起立,自扇耳光,最多的小孩打了50多下。”一位学生家长称,她自己家的孩子打了自己20多个耳光。这位胡老师还要求,在自扇耳光的过程中,每个孩子必须打出声音来,胡老师全程在一旁监督,并威胁学生再吵闹继续惩罚。当天晚上,二年级(7)班的许多家长都发现,孩子的脸上有不同程度的红肿,甚至还有清晰可见的掌印,为此心疼、气愤不已。一位家长表示,自家孩子在宿豫区豫新小学二年级(7)班读书,一向比较乖,老师竟然因为教室吵让全班同学自抽耳光,实在有些过分。

在这起事件中,人们注意到,一二年级两个班的孩子分别由老师带到音乐教室上音乐课。说是上音乐课,其实是让孩子自行看动画片。而且,在孩子们看动画片时,两位老师先后都离开了音乐教室。一二年级的小孩子本来就活泼好动爱吵吵,何况,老师又不在场,看的又是孩子们喜爱的动画片,难免“吵闹”起来。胡老师来到教室,“没问清楚原因,就要求二年级的学生集体起立,自扇耳光”,这是一个正常老师的所作所为么?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具备的师德呢?假如这位胡老师也有孩子遭到别的老师如此惩戒,胡老师该有怎样的“姿态”、该会作何反映?

最近一段时间,要求给予教师惩戒权的呼声很高。一个事实是,由于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家三令五申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一些老师不敢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有的甚至连正常的批评也是小心翼翼,唯恐触碰“红线”。没有惩戒权,使得有些学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有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学生的不良习气;另一个事实是,在管理学生时,教师需要一定的惩戒手段才能管得了学生,如果对调皮捣蛋、屡屡犯错的学生没有惩戒教育,就不可能弘扬正气,也无法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确立规则和法律意识。从这个意义上说,适当的惩戒教育应该有,但必须有度,必须严格区分惩戒与体罚的界限,不能滥用“惩戒权”,对学生,还是应当以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主;对老师要实施师德考核多元化。关键是要持续改革完善教育体制,不断提高老师素质。

惩戒不是体罚。“让全班学生自扇耳光”,如此“惩戒”扇了谁的耳光?就这起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看,涉事老师不仅仅是扇了自己的耳光,也扇了所在学校的耳光,更扇了教育的耳光。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因音乐课上孩子吵闹,竟要求全班同学起立自扇耳光数十下”是对孩子的粗暴摧残,影响十分恶劣。对于这种严重违背党的教育方针,妨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现象,必须坚决制止。学生不是老师的私有财产,不是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对学生尤其是一二年级的小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是所有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的教育原则。适当的教育惩戒可以有,但是,在惩戒学生的同时,老师必须首先规范自己对学生的惩戒行为,不能任性,更不得违法乱纪,丧失师德,做出“让全班学生自扇耳光”的恶劣举动。

据报道,“让全班学生自扇耳光”事件,目前校方已上报到纪检部门,尚未见结果。有家长介绍,这几天,学校有负责人带着涉事老师在挨家挨户登门家访,并作出道歉,称校方将停发涉事老师两个月工资。宿豫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家长投诉后,涉事教师已被停职,纪检部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最终处理结果会怎样,人们拭目以待。

(作者:周志宏)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