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原二化五十名被提前“放假”的工人:别人都退休了我们为什么不能退?

2019-04-01 18:47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们是原兰考县第二化工厂五十多名被“提前放假”的工人,今天向你们反映,我们这五十多名被提前放假的的工人,在第二化工厂连续工作十四年,被同一批去的工人都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情况下,而兰考县有关方面却一直不按规定给我们办理退休方面的手续,甚至还为我们反映退休问题的路上设置了重重障碍,请领导百忙中予以关注处理。
1975年,当时的兰考县委为了改变落后的面貌,建立了兰考县第二化肥厂。在1976年的二月份,兰考县第二化肥厂就开始在兰考县的各个乡镇招工。我们这些被招收上来的工人经过培训考核后,我们有幸成为了第二化肥厂的工人。在当时兰考二化生产力比较落后的情况下,我们这五十多名工人靠人力拉架子车,肩挑手搬,才完成当时的生产任务,保证了兰考二化的正常生产,也为兰考当时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穾出贡献。后来,兰考县二化进行转产,由生产碳氨改行生产尿素。1989年下半年,兰考县第二化工厂甴于主要领导人变更,由于该厂领导成员产生了派性的原因,我们这五十多名工人被通知从1989年下半年开始放假,其他工人仍在第二化工厂继续劳动。
2008年开始,原兰考县第二化肥厂有很多给我们同一批去的工人都在第二化工厂办理了退休手续,一个月能领工资二千多元,但我们这五十多个被通知放假的工人却一直无人问津。我们多次去第二化工厂及兰考县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才知道我们这五十多个人的档案被压住了一直没给办理。
直到2018年6月份,我们才在兰考县档案局找到我们五十多人的的档案。后来,我们多次去兰考县信访局上访反映情况,兰考县有关部门竟然给我们的处理意见是,给我们五十多个人每人每年五百元的补贴。
河南省劳动厅1996年9月26日豫劳便(1996)55号六件规定,关于对临时工退休问题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原长期使用的临时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包括十年),符合国家法定退休退职年龄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河南省劳动厅1997年12月9日豫劳便(1997)41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原使用的长期临时工,符合豫劳便(1996)55号文件规定退休退职条件的,可以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既然河南省劳动厅有类似的规定, 我们就想问问兰考二化及兰考县的有关领导,我们同一批去的很多工人,仅仅比我们多干了几年,现在都能拿到二千多元的工资,为什么我们五十多名被通知长期放假的工人,却连一点退休工资都没有?对于我们五十多个人,兰考县第二化工厂给我们按规定交了养老保险金没有?当时的兰考县第二化肥厂的有关领导为什么藏着我们的档案一直不给处理?究竟是兰考县二化哪个领导在对我们这五十多名工人进行报复?我们就想问问,在兰考,在开封,在河南省,有谁该对我们这些被提前放假的工人进行负责?有谁又能够给我们这五十个被长期放假工人的退休问题一个说法?
敬领领导关注处理,我们一直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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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wgxs.net/wap/china/10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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