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清涧县李延芬遭多名群众集体举报

2020-05-30 19:04

 (编者按)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清涧县多名群众向清涧县委主要领导、各大新闻媒体写信反映清涧县下廿里铺乡政府干部李延芬,十几年来严重扰乱社会治安、金融经济秩序、干扰司法公正办案,被清涧公安局“打响打黑除恶的第一枪”刑事拘留后,反而被取保候审的系列违法犯罪事实,来信照登如下:

一、令我们群众十分费解的是:在清涧县人民法院,李延芬无数次的辱骂法官,法院竟无一人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反而“愿意”按其意图办案!在法庭上,面对司法鉴定证明书,李延芬用消字灵修改受害人的还款记录(套路一:收取当事人现金不打收据,反而让还款人写还款记录,并握在李延芬自己手里,有的被撕毁,有的用消字灵消掉)的铁证,法院不采取任何司法强制措施,反而用法律的利器,“合法”保护李延芬的非法利益;而还款当事人有银行还款记录的事实,却被李延芬一句“是还另外的一笔账”,如同圣旨般被“人民法官”无证据、无条件的采信了?!

近五年来,李延芬在清涧法院诉讼128个民间借贷、纠纷案,均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当受害人询问清涧法院时,答复理由美其名曰:清涧法院不开陕西的先河!当榆林中院发函指定严查李延芬职业放贷时,清涧法院不但不查,反而决定:从现在开始,凡李延芬的案子没有判决的都予以调解,已经判决的执行本金!在此之前,大凡是李延芬的案子,执行时,不管是担保人垫付款、还是贷款人还款,不但本金利息分文不少,还要执行双倍的判决后的利息!

总之,李延芬在清涧县法院为所欲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试问,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    

再看县检察院:面对李延芬寻衅滋事罪的确凿证据,公安局申请批捕时说:不予批捕、取保候审!使李不受牢役之刑,如今又钻“疫情期间不能收监”的空子,说李延芬寻衅滋事罪构成,继续取保候审!目的只有一个:让李延芬“自由自在”地继续在法律的保护下收贷!      

再看县纪检委:李延芬从30年前套路放贷、做生意、不上班、吃空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路人皆知,群众无数次举报,无数次喊冤,但结果永远是-----石沉大海?!      

群众说李延芬有保护伞,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却说:要有具体的举报人,这样公开的联合保护,难道不是保护伞是什么呢?办案人员又说:这充其量是不作为!

试问,面对李延芬的犯罪行为,你们不制裁、不作为、不是保护又是什么呢?令我们群众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清涧这些执法单位及纪检部门,难道是为李延芬私设的吗?!

2020年4月8日,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主持召开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会议指出:2020年扫黑除恶要立即按下“乘胜追击、决战决胜”的“重启键”,开展“六清”行动,即“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行动,迅速掀起强大攻势,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

终上所述,我们恳请中、省各级领导及新闻媒体,为民除害,替民伸冤,主持公道、匡扶正义,乘扫黑除恶大决战的东风,将李延芬绳之以法,让清涧人民在新时代风清气正的阳光下幸福生活。

(后附:群众集体签名)

 
榆林:清涧县李延芬遭多名群众集体举报
 
榆林:清涧县李延芬遭多名群众集体举报

(声明:本网发布的“群众来信”所涉及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只代表来信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本网任何观点,是否属实,希望相关部门积极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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