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超速王”、“违法王”是怎样“炼”成的?

2018-12-24 11:56

  12月20日,合肥交警曝光了2018年度“超速王”10台车号、“违法王”10台车号,终生禁驾者52人名单,同时向社会曝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0大运输企业。(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12月20日)

有图表,有真相。看了相关图表及报道,不说是不可思议,却也是“令人瞠目”。车牌号为皖A082P2的小型汽车,在限速每小时100公里的新桥机场高速公路上,最高时速达到每小时179公里;而车牌号为皖A1A346的小型汽车,在高速公路施工路段限速每小时80公里的芜合高速合肥段,最高时速竟然达到每小时156公里,超速95%! 而车牌号为皖AML646的小型汽车,2018年非现场交通违法未处理128次,平均每3天违法1次,堪称“冠军”;而“亚军”的违法次数达到122次,前10名“违法王”当年度违法未处理均在90次以上。被分别冠之以“超速王”、“违法王”,可说是“当之无愧”、“名副其实”。

据了解,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到100%的,就会被依法给以1000元罚款、记12分,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那么,这些“超速王”、“违法王”是怎么“炼”成的?

毫无疑问,首先是这些被称为“超速王”、“违法王”的驾驶人员任性而为,不止是蔑视交通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蔑视,更是对生命的漠视;其次,是有关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再有,就是有关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管不力。这在某种程度上,更使“超速王”、“违法王”们有恃无恐,任性“玩火”。

交通安全不是儿戏,事关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有法要依、执法须严。试想,能够获得“超速王”、“违法王”“殊荣”者,绝非“等闲之辈”;而“超速”、“违法”也绝非一次两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处罚,执法部门说了算。不能这些“超速王”、“违法王”驾驶人员成了“王”之后,才“曝光”、才处罚,更不能只是“曝光”,或一“曝”了之。发现“超速”、交通“违法”必须及时纠正、立刻查处,以绝后患,而不能“积少成多”、处罚不力。否则,还会助长“超速王”、“违法王”的“任性”,以致害人不浅、贻害无穷。

正因为如此,对“超速王”、“违法王”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不能满足于“曝光”,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充分履行职能,强化责任和担当,围绕市民关心、社会关注的交通管理中的问题、举措、成效等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在坚持教育引导的同时,运用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举案说法,积极发挥宣传的倍增效应,警示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和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平安出行,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超速王”、“违法王”越来越少,使人们的安全系数和幸福指数越来越高。

(作者:周志宏)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