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招标有限公司受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融、潘太新、董学伟 、62108285、62108216
(1)符合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不是设备制造商的,则需要提供设备制造商或授权区域的总代理的授权书或销售许可(若非中文授权书或销售许可,则需同时提供中文版或者中文翻译版并加盖公章);(3)近3年具有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投标人所投标设备的供货与安装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军队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声明。(5)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4包另需满足:1)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含)以上保密资质;2)通过ISO9001、GB/T19001或GJB9001质量体系认证;3)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无不良售后服务记录。
本招标项目为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人为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军事科学院防化研究院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批)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