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管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军事教官(劳动合同制)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4)年龄在25--35岁,特别优秀的,部队服役可放宽到3年,年龄放宽到40周岁;
4、报名时须提供个人简历(现场填写),身份证,退伍证,学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采取“基础工资+管理津贴+课时津贴”方式,月综合工资3000——4000元;
2.享受正式编制教师同等的寒暑假及节假日休假待遇,寒暑假期间发放基础工资;
1、第一次聘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经学校综合考核优秀者,可与学校签订五年以上长期聘用合同,每年增加50元校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