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财经11月1日讯(彭彬 实习生李军媚) 10月3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海南银监局对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贷款尽职调查、审查严重不尽职,为不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授信业务,对个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不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八款,对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60万人民币。
天眼查资料显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10年4月28日;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7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代收代付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买卖实物黄金业务;开办万泉贷记卡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对外担保;外汇买卖;开办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
标签:银行业 银监局 行政处罚 海南省 天眼查 人民币 滨海大道 农村 贷款 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