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三明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训练器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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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所有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投标代表还须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