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以贷转存中原银行南阳分行被罚20万

2019-05-01 09:16

  凤凰网财经1月14日讯(彭彬实习生陆瑞兰) 1月11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河南银监局南阳银监分局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南阳魏公桥支行员工张钊、南阳振兴支行员工曾庆太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因以贷转存,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罚款20万元人民币。

  因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魏公桥支行以贷转存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魏公桥支行员工张钊予以警告。

  因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振兴支行以贷转存应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振兴支行员工曾庆太予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注册时间为2014年12月23日;注册地址为河南省南阳市张衡路6号。许可经营范围包括:在总行授权范围内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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