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两项违规行为播州汇隆村镇银行两名负责人被罚

2019-05-13 23:28

  凤凰网财经9月12日讯(彭彬实习生张军)9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了遵义银监分局对播州汇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两名负责人的处罚信息。

  刘阳作为播州汇隆村镇银行董事长兼行长,对该行转嫁成本,发放借款主体不合规贷款,负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胡波作为播州汇隆村镇银行副行长,对该行转嫁成本,发放借款主体不合规贷款,负管理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依法对其罚款5万元。处罚日期为8月23日。

  天眼查资料显示,播州汇隆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西大街北段432号,注册资本为4000万人民币。许可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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