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中医养生保健项目年内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2019-02-01 16:34

  长城网保定8月10日电(吴伟民 肖建军 李艮春)8月10日,从保定市卫生局获悉,8日,该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明确,将加大中医药事业发展扶持政策,年内所有中医药“治未病”和中医养生保健项目都要纳入医保和新农合报销范畴,并将现有中医药新农合和医保报销比例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10%。

  《意见》明确,加强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到2015年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所有中医医院中医药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70%以上。到2015年,争取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服务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基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备中药,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不低于执业医师总数的25%;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运用中西两法为群众服务的乡村医生,并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器具,为群众提供基本的中医药服务。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乡镇卫生院、95%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95%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针对民营中医医院的特殊性,《意见》中提到,其机构申报副高以上职称,不设置申报指标,凡符合河北省卫生专业评审条件的人员,人社局均应积极向省厅推荐,解决名老中医资质过低的问题。并减化民营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环节,经所在单位同意,人社局应开辟绿色通道,可直接接受其职称档案,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政策性服务,彻底解决民间医药人员无职称资质现状。

  《意见》提出,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中提高中医药服务的报销比例,降低报销起付线。所有县级中医医院新农合起付线与乡镇卫生院持平,积极支持将该市生产的中成药和省食药监管局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报销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

  《意见》明确,将充分发挥该市“治未病”研发中心和名医堂中医药医疗保健院的作用,全面实施国家中医药“治未病”示范区和国家中医养生保健示范区建设工作,全市二级以上中医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都要建立中医药“治未病”中心或门诊部,在全市形成“治未病”和“养生保健”网。此外,将每年的阴历三月十五日确定为“保定市中医药文化节”,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普及中医药知识,到2015年,使群众中医药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80%。

  《意见》要求,该市要逐步实行中医药事业费财政预算单列,确保全市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医疗卫生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各级政府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对省、市级名老中医带徒培训给予补助,对中医机构引进和培养的国家级或省级中医药人才给予补助。据悉,今年4月,该市政府已拨付5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振兴中医药事业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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