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和保健品消费警示买食品要“三查”就餐注意寻“笑脸”

2019-02-06 12:34

  原标题:我市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和保健品消费警示 买食品要“三查” 就餐注意寻“笑脸”

  春节将至,为了让广大消费者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春节,1月29日,商丘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所有餐饮单位和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在外出就餐时要慎重选择就餐场所,寻“笑脸”就餐。

  该局发布的春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消费者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

  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与食品本身脱离,注意食品标签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该局特别强调,食品原料要分类存放,禽肉、水产品和蔬菜存放、清洗、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感染;生熟食品要分开;未用完的食品、在外购买的熟食、外出就餐时的打包食品,应彻底加热冷却后再储存;要注意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能延缓食物的腐败变质,但并不能杀死细菌或使细菌停止生长,储存食物最多不要超过3天,从冰箱取出的冷藏食品,应在认真检查确认未变质,并重新烧煮透彻后再食用。

  该局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时,请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街头路边的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通过网络订餐时,要注意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标识齐全、清晰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切勿长时间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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