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只需登记备案就能在长沙开办养老机构

2019-08-26 02:02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关茗予 通讯员 邹艳青)想在长沙开办养老机构,以后不必行政审批,办好登记备案就能通过。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已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长沙市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和补贴资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规定自8月16日起,长沙市实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

  养老机构申请备案,应当提交《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备案事项包括:养老机构名称、地址、法人登记机关、法人登记证号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服务范围、养老床位数量、服务场所性质、服务设施面积等内容,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提供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上且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提供消防备案合格凭证。养老机构开展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医疗卫生服务的,还应当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区县(市)民政部门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自受理《设置养老机构备案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基本条件,以及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同时发放养老机构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要求申请人将公示牌张贴在养老机构醒目位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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