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利型养老保障模式源于英国,其理论依据源自以庇古为代表的福利经济学。这种养老保险模式倡导“从摇篮到坟墓”的全民保障,凡是达到一定年龄的退休国民,都可以定期地从政府手中领取到养老金。福利型养老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体现了社会公平性,使所有居民均能享受到较好的福利;二是实行政府统一管理养老保险事务,实现了低成本管理和高资源利用率。这种面向全民的福利型养老模式也产生了严重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一是政府财政负担重;二是不利于激发和调动社会成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抑制增加就业;三是企业承担了过重的养老保险费,增加了人工成本,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2、保险型养老保障模式是世界上许多国家选择的模式。它强调社会保障是个人的事情,采用自保为主、国家资助为辅的模式。
保险型养老保障模式的优点在于:一是养老保险层次性多,保障性高;二是由国家立法作后盾,保证了养老保险的覆盖面;三是基金筹资方式灵活多样,既可采用现收现付制,也可采用完全积累制,还可采用部分积累制。但筹资的责任主体还是企业和个人,国家只承担补贴或资助责任;四是在社会保障机构实行多层次管理。
其主要缺陷是:大部分社会保障资金来自雇员和雇主一起缴纳的保险税,导致税率问题十分敏感;保障模式的多层次性使得管理难度较大,管理成本偏高。
3、强制储蓄型养老保险模式以强制储蓄为核心,实际上是一种由政府强制推行的自我养老制度。该模式强调自我保障,减轻了政府负担,增加了透明度,能很好地监督资金的使用,具有很强的社会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