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给三类老年人发放养老补贴津贴惠及75万人

2019-11-04 14:12

  需要提醒的是,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推送发放护理补贴至老年人在申请评估时填报的指定银行帐户。

  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了解到,《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实施办法》,将向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三类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惠及75万多老年人。

  《实施办法》规定,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给具有本市户口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老年人,包括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三类。

  一是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属于新增内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用于补贴其晚年日常照料等生活性服务支出。其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低收入家庭中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且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是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聚焦失能老年人照护需求,发放给重度失能或重度残疾的老年人,用于补贴其因生活自理能力缺失而产生的长期照护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照料支持、照顾服务、护理服务等照护性服务。其中经综合评估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中的多重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残疾等级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老年人,残疾等级为二级、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听力、言语残疾老年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三是高龄老年人津贴。整合了原有补贴津贴政策,提高了发放标准,发放给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其中80周岁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9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800元。

  《实施办法》规定,申请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有三种便捷申请方法:一是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首页、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二是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三是在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并填写《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后,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

  需要提醒的是,被评为重度失能的老年人,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自动生成并推送发放护理补贴至老年人在申请评估时填报的指定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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