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在接收行业养老保险时是否出台过一个政策,意思大概是:原行业统筹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从1996年开始建立,那么1996年以前的个人帐户部分是如何处理?这个政策的全文或相关...
湖北省在接收行业养老保险时是否出台过一个政策,意思大概是:原行业统筹人员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从1996年开始建立,那么1996年以前的个人帐户部分是如何处理?这个政策的全文或相关内容谁可以提供,这个政策出自哪里?
谢谢,文件是对的,但员工在1996年以前个人帐户就达到了2000元,但1996年工资总额减少,当年个人帐户只有800多元,众所周知影响退休金主要是缴费年限和帐户金额,按湖北省的这个办法,这个职工缴费年限是没有变化的,个人帐户金额确减少了,个人帐户应属个人财产,这个应如何处理。不要告诉我咨询去湖北省劳动部门,现在他们的业务人员没有几个明白的,更不会解答了。展开我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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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前,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12%的数额建立个人帐户。
3、1995年底前单位和个人缴费金额不记入个人帐户,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1995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年,1999年1月1日以后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按以下计算公式计发:
过渡性养老金以职工本人退休前若干年(至少5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1995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1.2%的比例计发,其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若干年平均指数×1.2%×1995年底以前缴费年限×退休前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个人帐户养老金按职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本金加利息)除以平均余命120个月计发。
综合性补贴标准高出鄂政发〔1997〕73号文件的部分,分5年过渡,过渡办法按劳社部发〔1999〕3号文件规定办理。
这种算法已经综合考虑了你原先账户里的钱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任何新政策的出台,都不可能保证没有人的利益受损的,只要利益受损的不是多数人,只要受损利益在合理范围内,都是无可厚非的。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