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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产业一直被大家视为朝阳产业,但由于资金有限、生活设施参差不齐,不少民营机构“度日维艰”。
意见明确,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力度。凡符合条件的福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免征或暂免征收服务收入营业税、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
另外,还要减免其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有线(数字)电视、宽带互联网一次性接入费。用水、用电、供暖、用气(燃料)等方面,与居民用户实行同价,免收相应配套费。
对于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政府要给予相应补贴。
今年起,市内六区新建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在50张以上(含50张),经民政部门验收达标后,自建用房每张床位补贴3000元(分3年按每年每张床位1000元);租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的,每张床位补贴2000元(分5年按每年每张床位400元)。
每年年底,民政部门还要牵头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质量、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评定,达标后,将按入住的具有本市户籍的老年人(必须入住3个月以上)数量,给予每张床位月均150元的床位运营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