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功能主义将家庭视为一种价值观,规范和行动的制度,是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可以在生理心理上满足其成员的需求,同时也可以维护社会显存的结构。 2. 家庭中的各组成部分由于互动和相互依赖而结合在一起。 3. 家庭内部秩序的稳定是正常状态,冲突则是系统反常的标志
1. 家庭是社会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出于宏观社会各种变革的影响之下 2. 现代化与核心家庭之间存在良性关系
核心家庭有益于满足工业化城市社会固有的职业流动和地域流动的需要,满足儿童社会化和情感交流功能,适合工业现代化。
4. 家庭角色有男性和女性的天性决定。在家庭年内部形成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两性的不平等是永恒不变的事实 评价:
贡献:宏观上说,解释了社会与家庭制度的相互适应和家庭制度为什么随着社会变迁而变迁
缺陷:宏观上说,对社会变迁的把握上否认质变,否认社会变迁的多样性,否定一个社会系统内部各个组成之间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和系统的代偿能力
1. 在婚姻家庭中冲突是关系中正常的一部分,对个人家庭的变化成长是必要的,与其强调婚姻家庭关系中的秩序,平衡抑制或功能主义系统的存在和平衡,不如把注意集中在冲突的规律和调节上。 2. 冲突源自对稀缺资源和权力的争夺
3. 经济条件的演变,社会结构的转化和社会中新兴权力关系都是家庭变化的最重要因素 评价:
2. 冲突论的模式实际上是一种决定论的模式,但是在欧美各国的家庭变化中各种情况都存在,冲突论对此无法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