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养老服务稳步推进各类养老机构近4万家

2020-06-15 16:21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余晓洁、赵超)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4日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执法检查组建议,我国应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报告指出,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也蕴涵着可观的就业岗位。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区化,依托和利用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逐步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使其具有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功能。

  二是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努力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养老床位目标。加强对机构养老投入的科学论证,搞好布局,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处理好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公办养老机构的非营利性,重点接收孤寡、贫困、失能等无力进入民办养老机构或者民办机构接收有困难的老人。要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的模式,建设一批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型养老院。尽快建立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管理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国务院抓紧完善和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财政、金融、水电、行政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积极培育老龄产业,将其列入国家扶持行业目录。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制定实施针对城乡贫困老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职业学校与高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转移劳动者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扩大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招生,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完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补贴制度。

  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赵超、余晓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24日表示,各级人民法院对涉老赡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生活困难老年人诉讼费实行减、免、缓交。5年来全国法院受理的赡养纠纷案件逐年下降,由2006年的3.1万件下降到2010年的2.6万件。

  李建国当天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指出,各地积极贯彻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等21个部委出台的《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相继出台了老年人优待具体政策。

  报告指出,老年人看病挂号、就诊,乘坐公共交通,参观博物馆、文化馆以及公园、旅游景点等,享受免费或半价优待。湖北、广东、云南、山西等地打破户籍限制,优待惠及外埠老年人。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各级老龄委在每年重阳节期间,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教育部门将敬老爱老教育融入教学课程,纳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开展群众性的孝亲敬老、为老志愿服务等活动。我国老年人社会优待氛围日益浓厚,司法行政部门已建立了近2万个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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