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地址、缴费档次、特殊参保群体类型等。
变更所需材料:提供与变更信息相对应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户口薄、残疾人证、公安户籍证明等。
参保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居保办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变更登记表》。
村协理员:对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指导参保人员填写《变更表》。汇总本村当月的变更材料,并在《变更表》上签字盖章上报乡镇(街道)居保办。
乡镇(街道)居保办:对各村上报的《变更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变更信息及时通知村协理员。对审核通过的参保人员变更信息签章汇总。每月10日前将变更信息按要求上报县居保中心。
县居保中心:复核《变更表》和相关材料,对未通过审核的变更信息及时通知乡镇(街道)居保办。对确认的变更信息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系统中做变更。将当月变更材料归档备案。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的人员,同步换发社会保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