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今年起实行省级统筹

2021-03-13 13:06

  为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实施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今年1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已通过地方金库直接划转省级,所需待遇由省级下拨。据统计,省级共累计拨付我市本级1—2月养老保险基金34194万元,退休人员养老待遇也按要求及时兑现。

  通知要求,制度以政策全省统一为基础、以基金全省统收统支为核心、以基金预算管理为约束、以基金监督为保障。此举不仅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保证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为下一步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夯实了基础。(记者杨国良 通讯员 苏洁)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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