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这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特别是今后几年,我国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未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已过“古稀之年”,普遍家庭形成“四二一”(四个老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结构。这一茬老人中,将不可避免的成批出现无法再享受传统家庭养老的半失能、失能、失智者,形成突出的社会问题。
严格地讲,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尚未落到实处。应抓紧建立服务型居家养老为主体的养老体系,才能真正实现中国养老服务全覆盖。
据2016年10月全国老龄办发布《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成果》显示,全国已有18.3%的老年人为失能、半失能状态,总人数达4063万人。面对这一庞大的群体,只有具有无限广阔发展空间的居家养老方式,才可以服务于几乎无限多的待养老人。坚持以居家养老为主体、以其他养老形式为补充的养老格局,这是唯一的正确选择。
据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居民家庭自有住房率为89.68%,其中城市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85.39%,农村家庭自有住房拥有率为92.60%。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中国城镇居民家庭资产负债情况调查》显示:我国城镇居民住房拥有率为96.0%,住房占家庭资产的近七成。而世界平均家庭自有住房率仅为63%,美国为65%,日本为60%。我国自有住房拥有率比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高得多。
我国现在无自有住房的多是年轻人,老人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房产。居家养老不需要增建新的房屋,不需要新添生活设施与用品,仅仅外加对老人的照料即可。应该说,它在各种形式的养老中,是投入最少、利用现有资源最充分的一种养老方式。
我国大多数家庭手头的资金并不是很宽裕。发达国家的退休人员,除养老金外,往往有多种财产性收入,而且许多老人可继续就业。我国的退休老人中,多数人几十年的积蓄都被买房、就医和子女上学的“三大黑洞”稀释,现在仅能依靠每月微薄的养老金生活。据《北京商报》2017年5月26日披露,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仅为2362元。《南方财富网》2018年3月30日披露,到2017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51255万人,其中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5598万人,月人均养老金125元。
居家养老,老人仅仅缴纳服务照料费即可。各种非居家养老的支出中,老人们起码要多支付一笔异地居住的床位费。机构养老的床位费,高档的每月万元以上,城市中一般养老院的床位费每月也要三四千元,即使是农村的敬老院,每张床位费也要几百元。从多数老人的支付能力看,有多少人能够付得起非居家养老的费用!
4、居家养老产业可创造巨量的就业岗位、促进消费,成为我国经济走出低谷的引擎
居家养老产业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用工多。以最保守的算法,目前全国仅失能、半失能者就达4000多万人,如60%的人参加居家养老,就有2400万受养者,每一名服务员负责护理三名受养者,就需要800多万护理人员,加之其他辅助人员,可以创造1000多万个就业岗位。
二是养老费用额度较高、消费稳定。我国退离休人员,是整个社会中相对富裕的阶层。但当前进入老年的这一代人,过惯了苦日子,向来是“一分钱掰成两瓣花”。参加居家养老,将会引导他们更新消费观念,按规定支付养老费,使自己的余年更幸福。特别是一大批有丰厚积蓄的老人,可以掏出沉淀已久的资金,积极参加居家养老公司举办的各种活动,追求更潇洒的生活。上例2400万受养者,按6:4的自然比例划分城镇与农村居民,如城镇受养者每月平均支付3000元养老费,农村受养者每月平均支付1000元养老费,那么,每年居家养老消费就达6336亿元。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养老的消费将达万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