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来了!网友:以后养老靠自己?

2021-03-31 19:54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来说,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是一个“三支柱”的体系。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副教授、精算中心主任宋世斌认为,“广义上讲,第三支柱就是除了国家的基本养老保险,以及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之外,个人为养老准备的钱。”宋世斌指出,过去国家并没有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做制度设计,而现在国家提出来要做制度设计了,而且会给出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家参加,比如税收优惠。

  今年2月26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目前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已基本健全,职工养老保险加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平台已覆盖近十亿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制度初步建立,目前覆盖5800多万人。而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养老金制度还没有出台。

  宋世斌指出,目前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率)不高,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覆盖面还不够广,要满足人民群众更美好的老年生活需要,很有必要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个人养老金账户制

  个人的钱存在资金账户上,账户所有权是个人自己的,但是由托管公司进行投资运营。在账户上放多少钱,由个人决定,收入高的时候可以多存,收入低的时候可以少存。

  对于此类养老保险,国家财政将从税收上给予支持。目前,在上海等地已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账户的投资受益暂不征收个税。待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税。宋世斌认为,国家可以在税收支持上更近一步,即除了允许个税递延外,还可允许未参加年金的个人,购买这类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因为对于一些没有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往往无法参加年金。

  宋世斌认为,这类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运营在范围和内容上,可以比基本养老保险和年金更加灵活,比如可以有一些更激进的投资组合,投资收益率更高,但是风险相对更大。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按稳健型产品为主、风险型产品为辅的原则选择,试点期间的产品是指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原则。

  “自己为自己养老做好准备是很有价值的。”宋世斌认为,国家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给予税收优惠,这对大家来说都是有利的。他强调,作为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对基本养老金和年金的一个补充,基本养老金该拿的钱还是会一分不少。而且,相信国家会在制度设计上,对个人养老保险账户的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规范,“长期上看,第三支柱账户上的钱要跑赢通胀水平是没有问题的。”

  宋世斌认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应该以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为主,但不局限于这两类养老保险。据报道,2019年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曾介绍,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通过市场长期投资运营,实现个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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