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污水处理厂成摆设” 执法不能做“样子”

2019-05-05 14:16

  4月26日上午,在泰州市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上,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陈震宁指出,这次抽查中也发现有的乡镇、街道污水处理厂虽然建了,但配套管网远远不到位,污水处理厂成了“无水处理厂、清水处理厂”,实际上成了摆设;有的地方河道养护资金不到位,或者使用绩效不明显。(扬子晚报4月28日)

建了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却“远远不到位”,污水处理厂成了“无水处理厂、清水处理厂”,实际上成了摆设;有的地方河道养护资金不到位,或者使用绩效不明显。蒙谁呢?

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最重要制约因素之一,已经引起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造成我国水体环境严重污染且难以短期解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产业结构不合理;有管理体制不完善、决策与运行管理不当;更有监管与绩效管理不到位、关键技术与成套设备缺乏自主发展等等。

据报道,4月25日上午,检查组来到泰州市所属兴化市海南镇蔡高村,一条臭气熏天的黑水沟引起了检查组的注意。据了解,一家养鸡场将废水排入这条水沟。鸡场负责人周永华告诉检查组一行,旁边的水沟是几年前鸡棚废水排进去的,不过当地政府早就不让排了。现在他是将鸡粪统一收集起来,晾干后当肥料卖;兴化市林湖乡污水处理厂是一家投资了24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厂,负责周边十五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在这里,检查组发现了管道铺设不到位、进水量太少、设备空转等问题;同样在兴化海南镇,检查组发现了一处正在作业中的选矿场。大老远看去,飞起的扬尘就引起了检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检查组在现场发现了一处水体已经发绿的池塘。根据现场负责人的描述,这里原本是镇上的麻风医院,医院搬迁后,他接手这里,大约生产了一年。这一池发绿的废水,老板承认是选矿时用来清洗矿渣后产生的废水。检查组工作人员随即进行抽样,初步检测水体带有强碱性。

“污水处理厂成摆设”,执法不能做“样子”。要解决上述存在问题,首先要解决认识问题,要强化法制意识、大局意识、环境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在各级政府和企业不断加大水污染控制与治理基本建设投入的同时,必须依靠科技的支撑,建立科学的工作平台,提升自身的能力,通过重大科技攻关与科技创新,一方面攻克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合国内实际需求的关键技术突破和成套技术方案,另一方面将国家在前几个五年计划期间研究和开发的成熟技术进行集成应用,探寻配套技术经济政策、技术标准、绩效平台和运行监管等方面的创新发展,并与水污染问题突出、亟待解决的区域治理工程规划相结合,进行系统技术集成和应用,建立城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方面的系列示范工程和区域性综合示范。

相关报道称,泰州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在全国率先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现场排查,全面启动“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把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摆在了压倒性位置,这些工作值得肯定;泰州被赋予地方立法权的时间不长,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就是《水环境保护条例》,说明泰州市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但《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市政府建立水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水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之后,企业也应该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并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的成本意识中。出台地方性法规不是做“样子”给人看的,而必须有一系列配套措施抓宣传、抓落实,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紧扣法律规定,逐条对照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职能部门必须加大检查和监管力度,确保法律的各项制度得到全面有效的落实,确保《水环境保护条例》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整治处罚到位,从源头抓起,切实保护好水环境,不只是说说就能实现的。

(作者:周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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