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卢氏县:村干部被指侵占集体资金及惠农款项

2019-05-31 18:25

 目前,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特别是从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坚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对干部廉洁履职的监督,势在必行。近日,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窑上村岳家组村民鲁樊尧(化名)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当地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涉嫌存在以权谋私等问题,希望上级领导查证落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鲁樊尧陈述了事情经过:我是河南省卢氏县范里镇窑上村岳家组的一位村民,反映村支书苗某宝、村主任韩某记涉嫌侵占集体资金、骗取国家惠农资金、私设小金库、扶贫低保优亲厚友等方面的一些问题。
 
其一,涉嫌侵占集体资金。2014年涉嫌侵占公益林惠农资金15330元被举报后,县纪委给予苗某宝严重警告处分。由于是村组织集体,有组织有预谋,共同违法违纪,处理不到位。苗某宝伙同韩某记继续把窑上村集体资金退耕还林38亩,从2014年到2018年的4年时间,涉嫌把村里的17100元现金侵占贪污,装进自己的腰包占为己有。因为是现任村主任韩某记、王某周、监委主任韩某庄涉嫌共同违纪,处理不到位。
2014—2018年多次向县纪委反映,又到省,县纪委查处后给予苗某宝警告处分。因为是村委干部涉嫌有组织有预谋,共同违纪违法,处罚不到位。在范里镇个别领导的纵容袒护下,使苗某宝更加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2018年被查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第三胎,当年8月份大操大办第三胎儿子满月;2018年抢占集体土地16亩,占为己有栽树。

       
       
 
其二,2003年苗某宝在周家村只有承包的耕地责任田3.6亩,却谎报退耕还林14.6亩,多出的11亩是苗某宝父亲苗某毁林开荒,被窑上村处罚他,在山坡上栽树。苗某宝虚报为退耕还林,从中套取国家惠农资金2万多元,占为己有,涉嫌构成侵占触犯刑法。
 
其三,涉嫌强卖林坡,独霸承包工程。2015年,苗某宝把窑上村集体公益林2841亩,未经窑上村群众同意,卖给郑州航空港迦南地公司,涉嫌从中谋利;2016年,苗某宝或韩某记把自己的亲戚向外放高利贷,富裕家庭弄成了贫困户在县城分房子。

       
 
其四,2016年,苗某宝、韩某记把卖林坡的6万多元和承包土地的2万元不上交,私设小金库;修村室把工程承包给他亲戚村委会主任韩某庄。2017年村修卫生室,苗某宝又把工程承包给韩某庄,两次不按规定办事招标,涉嫌从中谋利。
 
其五,苗某宝、韩某记在村里一手遮天,把困难低保户薛某超、杨某、王某法取掉,给村监委主任韩某庄、村会计王某周、村委委员韩某记等村干部家庭富余的关系户。
 
其六,苗某宝被处分后,韩某记当上村主任,会计王某周、监委主任韩某庄等村干部吃拿卡要,欺上瞒下,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党纪条例。
 
被反映人韩某记涉嫌拉拢人搞贿选,给选民每人送100元钱选一票当上村主任,现有司法所笔录为证。以后为自己着想和村委亲戚朋友大捞好处,韩某记计税面积只有3亩耕地,虚报退耕还林17亩多在兄弟王某平名下,虚报种粮补助20多亩,涉嫌骗取国家惠农资金3万多元。

       
 
韩某记为了侵占岳家组耕地160亩,不给岳家组群众土地确权,不签字、不盖章,干涉阻挠岳家组确权不办证,为自己虚报退耕还林108亩,涉嫌从中骗取国家惠农资金10多万元;王某周计税面积7.5亩,虚报退耕还林16亩,虚报种粮补助16亩,涉嫌骗取国家资金2万元;韩某庄计税面积0亩,虚报退耕还林16亩,虚报种粮补助16亩,涉嫌骗取国家资金2万元。
 
身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苗某宝、韩某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涉嫌侵占集体土地、集体资金及惠农款项,独揽工程,扶贫低保优亲厚友,损害了群众利益,且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在查证落实的基础上,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以彰显法律尊严,维护群众利益。(鲁樊尧)
 
来源:中国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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