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一网逃潜回家中 民警霸气破门抓捕

2019-12-17 17:51

 12月11日,亳州市谯城公安分局薛阁所民警接到线索,因涉嫌开设赌场而被网上追逃的洪某已经潜回家中,民警迅速前往抓捕。

赶到洪某家时,尽管洪某家属谎称洪某不在家,但还是被细心的民警发现破绽,洪某家属拒不开门:

民警:“现在开,我给你按投案自首!”

民警:“问你两遍,如果不开我就破门了!”

洪某家属:“他没在家……”

民警:“我开门了啊我跟你说明……一切后果我来担完!”

说完,民警破门而入,直接将躲在桌子下的洪某抓获。

事实证明,不管你跑到天涯海角,还是躲在犄角旮旯,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这快到年底了,希望全部在逃人员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小编专门整理了“两高两部”联合发布的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自由行"攻略,在逃的人员,不要再错过了时机: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下统称“在逃人员”)注意啦!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一起喊你们回来投案自首!

只要你遵循以下攻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你就能获得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攻略1

2019年11月4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属自首。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攻略2

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攻略3

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4

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攻略5

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警察蜀黍还有几点友情提醒:

一是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二是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在逃人员。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进行检举揭发。

四是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不管你在哪里,风里雨里,蜀黍们等你!

来源:亳州谯城公安在线

 

分享到:
相关阅读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 2016-2018 12小时新闻网 http://www.12hnews.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lobto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