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外“闪电”立案 便民诉讼显奇效

2020-01-10 20:07

 原告邱某某与被告石某某系战友关系,原告现住新疆木垒县,被告现住山西省大同市。2019年1月,被告石某某以生意失败无法正常生活为由向原告借款4000元,承诺2019年3月还款。原告念及战友情,便以微信转账方式向被告借款4000元帮助战友度过困难。还款时间到后被告却迟迟未能偿还借款,经 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种种理由推脱,最后原告已无法与被告取得联系。

2020年1月7日,原告邱某某听闻人民法院开通了跨域立案服务,便抱着试试的心态来到木垒县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工作人员接到原告提供材料后,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查,因该案管辖法院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便通过“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系统通讯录,联系到了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后木垒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立即启动跨域立案系统,提交了立案信息,几分钟后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便立案受理本案。

立案完成后,邱某某惊奇的感叹跨域立案真的是高效快捷,山西、新疆两家法院,距离近三千公里,工作时间还存在两个小时时差,立案却只花了不到十分钟时间,不用长途奔波,省钱省力,真正实现了在家门口的起诉,要为法院的跨域立案点一个大大的赞。

下一步,木垒县法院将不断完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措施,积极探索创新诉讼模式,力求使当事人的诉讼流程更简便、诉讼渠道更畅通。 (赵倩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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