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法院:首例刑事案件在“云间”开庭并当庭宣判

2020-03-08 16:15

 “被告人,你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通过“云庭审”开庭有无意见?”

“没有意见。”

在充分尊重被告人的意见和保障其诉讼权利的前提下,由木垒县法院刑事审判庭胡阿西法官承办的叶某危险驾驶罪一案,在4号法庭依托“云庭审”得以顺利开庭。

庭审前,技术人员对本案全体参与庭审的人员进行了培训,提前调试系统运行情况,同时书记员与公诉人、被告人做好沟通,告知“云法庭”使用方式,确保庭审顺利进行。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直接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在云端“隔空”实时递交意见、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最后陈述等,实现了语音、视频、证据展示的实时传输和转换,40分钟后,该案以“判处被告人拘役4个月,罚款8000元”当庭宣判。这是木垒县法院首例在“云庭审”完成的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木垒县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坚持网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工作办法,已通过“云庭审”完成11起民事、刑事案件的开庭、调解、送达等工作,有效减少了人员因诉流动,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同时也借助现代化技术手段最大程度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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