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油田电力公司员工姜超获“见义勇为”称号

2020-05-02 12:42

 

大港油田电力公司员工姜超获“见义勇为”称号

 

 

4月29日,大港油田电力公司花园水电服务分公司员工姜超因2020年元月7日在海滨街心港假日居民小区71号楼参与灭火行动,被天津市公安局滨海新区见义勇为协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并为姜超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

据悉, 元月7日中午一点钟左右,姜超刚刚结束芳华社区平房电力线路改造施工任务,正要赶回家吃饭。当他途经心港假日小区71号居民楼时,发现正对着自己的3单元2楼一户人家的阳台窗户浓烟滚滚,足有一米高的火光正向外蹿,火势迅猛。情急之下,姜超立刻毫不犹豫地取出楼头的灭火器朝着火点冲了过去。顺着一楼阳台窗户,沿着铁护栏,徒手爬到二楼,将火扑灭,成功避免了一场火灾事故的发生。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新区见义勇为协会负责人表示,姜超作为一名普通职工,面对危难义无反顾的行为,既是个人英勇无畏、奉献精神的体现,同时也是电力公司高度重视职工教育培养的结果。

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狙击战的关键期间,姜超同志自发行动,用自己近三个月的工资,想方设法购置了1000只医用防护口罩,送到了电力公司。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姜超用自己的方式展现了一名电力人在疫病灾难前的责任与担当,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葛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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